杨浦区台湾创业青年杨浦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申请指南
- 2019-12-13 17:43:00
- admin 原创
- 5740
台湾创业青年杨浦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服务台湾青年在杨浦落户创业,将杨浦服务青年创业的政策举措覆盖台湾同胞,经区委组织部、杨浦区台办、杨浦区房管局研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仅适用于在杨浦设立创业企业的台湾创业青年。
一、关于台湾创业青年申请租住杨浦人才公寓
1、申请条件
创业企业在杨浦区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的台湾创业青年、在本市暂无住房的,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入住:
(1)落户本区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成员。
同时,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
(2)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2、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杨浦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可领取)
(2)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股东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
(3)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台胞证正反面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户籍藤本复印件
②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③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
④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⑤婚姻状况证明
未婚证明(本人写未婚承诺书)
结婚证
离婚证(一并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子女成年未婚需提供单身承诺
⑥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期必须在二年以上)
⑦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⑧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等
(4)其它材料:申请材料后请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3、受理地址
控江路1777号君欣时代广场一楼东侧(近双辽路口)中国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区东部园 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专窗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咨询电话:021-55082853
4、注意事项
(1)房源租赁采用先到先得、轮候等待的方式租赁。
(2)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1到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可继续租赁,租赁总长一般不超过6年。
(3)申请通过后,区公租房管理公司将于企业及房屋使用人人签订三方协议,由企业按合同支付相关租赁费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若发生房屋使用人的变更,企业应向区公租房管理公司提出申请,不得擅自变更。
二、关于台湾创业青年申请个人租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当年度在杨浦注册成立具有技术含量和社会认可度的创新型企业中的创始人或者创业团队主要成员;
(2)申请人在申请企业内持股比例不低于5%;
(3)申请人在本市无产权房,申请人在本市租房且签订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并交纳房租。
2、申请材料
(1)初创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纳税证明;
③申请人在创业企业中持股比例的证明文件;
(3)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台胞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②申请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③学历学位证明
④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⑤申请人在本市租赁居住房屋的三方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交纳租金的证明(房租发票);
3、受理地址
申请人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杨浦区台办(控江路1535号327室,联系电话:65667031),由区台办初审并出具办理意见后,到控江路1777号君欣时代广场一楼东侧(近双辽路口)中国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区东部园 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专窗申请办理。
4、补贴标准、期限及总额
(1)补贴标准:根据申请人的学历,本科每月800元,硕士每月1000元,博士每月1500元
(2)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5、补贴停发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及时向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1)在本市购买产权住房;
(2)离开所在企业;
(3)停止租赁本市居住房;
(4)其他应停止申请补贴的情况。
7、其他
(1)每年创业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日期一般为当年9月1日至30日(以具体发布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内,携带申请所需材料,至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接待窗口进行申请。
(2)区优秀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通过的,经公示后发放至申请人所在企业账户,由企业向个人发放。